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
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共同为中华文明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贡献自己的才智。
据中国政府考察统计正式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共有56个,其他为未识别的民族。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汉族人口比重最大,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1.51%左右,其它55个民族总人口偏少,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9%左右,故称其为少数民族。
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壮族,人口超过1600万(2000年);最少的是珞巴族,人口不足3000人(2000年)。
中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
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是云南省,有25个民族。
中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据《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载,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草原面积占全国的75%,中国著名的5大天然牧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面积占全国的43.9%;林木蓄积量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蕴藏量占全国的65.9%。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大陆官方实行无神论宣传教育,汉族主要信仰佛教、道教。
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制定了具体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少数民族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僳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各民族群众,不论信仰何种宗教,他们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少数民族散居的地区,他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中国56个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五大语系: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岛语系、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17]
汉藏语系包括汉语和藏缅、壮侗、苗瑶三个语族。汉语在语言系属分类中相当于一个语族的地位。据1990年中国人口调查的数字估计,说汉语的人口有11.09亿多。在中国说藏缅语族语言的人口约有2200万。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甘肃、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包括藏语、门巴语、珞巴语、僜语、嘉戎语、羌语、普米语、独龙语、土家语、彝语、傈僳语、纳西语、哈尼语、拉祜语、白语、基诺语、怒语、景颇语、阿昌语、载瓦语等。在中国说壮侗语族语言的人口有2300多万。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海南五省。包括壮语、布依语、傣语、侗语、水语、仫佬语、毛南语、拉珈语、黎语、仡佬语等。在中国说苗瑶语族语言的人口约有940万。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东五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包括苗语、布努语、(瑶)勉语和畲语。
阿尔泰语系包括蒙古、突厥、通古斯--满3个语族。在中国说蒙古语族语言的人口约有550万。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辽宁、吉林、青海、甘肃等省。蒙古语族包括蒙古语、达斡尔语、东乡语、东部裕固语、土族语和保安语。中国说突厥语族语言的有840多万人,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甘肃、黑龙江等省。中国境内突厥语族包括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乌孜别克语、塔塔尔语、撒拉语、西部裕固语和图佤语。在中国说通古斯--满语族语言的人口约有20万。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通古斯--满语族包括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温克语和鄂伦春语。满族通用汉语。
南岛语系又称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中国台湾省高山族语言属这个语系的印度尼西亚语族。高山族使用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邵语、赛夏语、赛德克语、邹语、沙阿鲁阿邹语、卡那卡那富语等语言。主要分为3个语群:排湾语群、邹语群、泰雅语群。
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语言的人口约44万,分布在云南省南部边疆地区。该语系在中国境内包括佤语、德昂语、布朗语。
印欧语系,只有属于斯拉夫语族的俄语和属于印度-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说俄语的有1.3万多人,说塔吉克语的有3.3万人,共约4.6万人。语言研究在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方面,中国有些少数民族在古代就有自己的语文学家。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研究,写出著作,取得重要成就。藏语学者图弥三菩札于7世纪参考梵文,根据藏语的语音结构,创制藏文。他还写出《三十颂》、《性入法》等语法著作。19世纪中叶,司都·却吉久赞出版《藏文文法》。维吾尔族至晚在8世纪就参考粟特文创制回鹘文。维吾尔族学者马合木德·喀什噶里在11世纪调查西域和中亚一带的突厥语言,编写《突厥语词典》。蒙古族学者搠思吉斡节儿于14世纪初写的《蒙文启蒙》奠定了蒙文正字法的基础。中国现代语言科学工作者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调查研究少数民族语言。[17]
语言濒危
语言濒危是一种全球现象。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的《全球濒危语言地图》,在全世界现存的6000多种语言中,有一半以上的语言濒临消失的危险。中国虽然不在语言濒危的热点地带,但至少也有数十种语言处于濒危状态。UNESCO将西南地区、东北地区、陕晋黄河中游地区列为中国濒危语言最集中的地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发展中国家。除汉族外,已确定民族成分的有55个少数民族,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5%,分布在占全国总面积约55%的土地上。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全部使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18]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少数民族语言正在面临消亡的危险。尽管中国在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其语言多样性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即使使用人口超过1000人的语言,也并不说明它们有较强的生命力。例如,满族虽然有1100多万人口,但会说满语的人却已经不足百人,而能精通满文的不到10人,他们都是年过八旬的老人;这些老人辞世之时,也将是满语退出历史舞台之日。有关人士担忧:如果满语消失,很多清代史实再也没有解密的机会了。
对此,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指出:当今处于弱势的民族语言正面临着强势语言、全球化、互联网等的冲击,正处于逐渐消失的危险;因此有关机构和语言学界都应该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抢救濒临消失的民族语言。保护民族语言,有利于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也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
文字概况
汉、回、满三个民族通用汉文,回族最早使用阿拉伯文,后使用汉文,但加入了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成分;满族原使用满语。蒙古、藏、满、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拉祜、景颇、锡伯、俄罗斯、壮、布依、水、傈僳、白等17个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字。这些文字多数都有较长的历史。其中蒙古族使用一种竖写的拼音文字,通用于蒙古族地区。居住在新疆的蒙古族还使用一种以通用的蒙古文为基础而适合卫拉特方言特点的拼音文字。云南傣族在不同地区使用4种傣文。上述15个民族共使用17种文字。此外,傈僳族中大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使用一种用大写拉丁字母及其颠倒形式的字母拼写僳僳语的文字,还有少数人使用当地农民创制的僳僳音节文字“竹书”。云南省东北部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使用一种把表示声、韵、调的符号拼成方块的苗文。云南佤族中信仰基督教的少数群众使用拉丁字母形式的佤文。壮族、白族和瑶族中还有一部分人使用在汉字影响下创制的方块壮字、方块白文和方块瑶字。布依族人在解放前的使用的古文字大致有三种:一种是方块布依字,一种是在宗教典籍中发现的符号型文字,一种是拼音型文字(包括CV型文字和传教士创制的主要用于翻译圣经的拉丁字母文字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已使用文字的民族有21个,文字种类有24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又为壮、布依、苗、侗、哈尼、僳僳、佤、黎、纳西、白、土、瑶共12个民族和景颇族中说载瓦语的人使用拉丁字母为基础新创制了拼音文字。其中苗族因方言差别大,分别给其黔东、湘西和川黔滇三个方言创制了文字,给滇东北次方言也设计了一种文字方案。因此,共有16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新文字。还有一些在历史上使用过,后来停止使用的文字,即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于阗文、焉耆龟兹文、窣利文、八思巴字、契丹大字、契丹小字、西夏文、女真文、东巴图画文字、沙巴图画文字、东巴象形文字、哥巴文、水书、满文等17种文字。这17种在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文字,加上使用的40种文字,共有57种文字。